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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城建文化建设考核办法
浏览量:  发表日期:  2007-4-28 15:27:18来自: 2007-4-28 15:27:18

 

       为贯彻林建[2006]24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行业新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形成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城建文化的不断深入,使城建文化活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考核对象是各二级机构。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考核通报原则,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的依据。
       5、城建文化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有办公场所和负责单位文化建设的专(兼)职人员。
       2、环境建设:办公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定期打扫;有阅报栏、图书柜(室)、体育活动场所;室外达到“三净三无”,室内达到“五净三无两整齐”;有文化理念版块、文明单位创建版块、单位(办公室)职责版块、政务公开版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够使用文明用语;按时组织学习,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函授或自学考试,有浓厚的学习氛围。
       3、制度建设: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并装订成册。考勤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 度、卫生制度、安全制度、信访制度、班子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作风建设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接待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督查落实机制、行风评议机制、表彰奖励机制、监督投诉机制、考核评比机制、文化建设互动机制等各项主要制度和机制不能缺少。
       4、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城建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十项活动,各项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结果。
       5、宣传报道:有专(兼)职宣传工作人员,每月上报建委及各类媒体的宣传信息不少于2篇,文学稿件不少于1篇。
       三、考核办法
       1、城建文化建设考核实施千分制考核(《城建文化建设考核细则》附后),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2、城建文化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单位文化建设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年度总评。
       3、城建文化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考核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与职工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并按照《城建文化建设考核细则》打分。
       4、在城建文化考核的基础上,实行表彰奖励和信息宣传奖励加分制度。表彰奖励加分总分为50分,单位或工作人员受到建委表彰的加5分,受到林州市表彰的加10分,受到市厅级表彰的加20分,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加50分,分数不重加,以最高奖项为准;信息宣传奖励加分为50分,单位工作及工作人员先进事迹被新闻单位报道,在建委内部采用的加5分,林州市级采用的加10分,市厅级采用的加20分,省级以上采用的加50分,分数不重加,以最高新闻机构采用为准。5、以考核及加分奖励的最后得分来评定考核档次,900分以上为优秀,700分—899分为合格,700分以下(不含700分)为不合格。
       四、奖罚办法
       1、将城建文化建设列入单项目标考核,每年设3—5个表彰名额,以分数高低,从考核优秀档次中产生。考核优秀档次名额不足3个的,以实际优秀名额进行表彰。
       2、通过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优先考虑为年度综合先进单位;为不合格档次的,给予黄牌警告,并取消其年度综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3、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档次,并获得综合先进单位的,要给予单位领导嘉奖;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领导要自动辞职或给予降职。

 

 

城建文化建设考核细则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得   分

 组织领导      (50分) 1、成立单位城建文化领导小组,有文件;(10分)
2、有办公场所和专(兼)职工作人员;(10分)
3、每年定期研究文化建设工作至少2次,有会议记录;(10分)
4、单位文化建设有工作安排和季度总结。(20分)
 
 学习教育    (100分)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每周集中学习半天,有学习记录、学习内容和方式,每缺一项扣10分;(40分)
2、每季度召开城建文化专题会议,有记录,缺一次扣10分;(20分)
3、35岁以下未取得大专文凭的工作人员,参加函授或自学考试比率达到90%以上,每低10%扣10分,无人参加不得分。(40分)
 
 环境建设    (100分) 1、开展办公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场所卫生设施齐全;(30分)
2、办公室要做到“五净三无两整齐”,即:墙壁净、屋顶净、地面净、屋角净、桌椅净,无灰尘、无烟头、无纸片,办公用具摆设整齐、桌上书报摆设整齐,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3分;(30分)
3、有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40分)
 
 文明建设    (100分) 1、单位文明建设,有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20分)
2、开展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因工作作风或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的,每人(次)扣5分;抽查发现未使用文明用语或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每人(次)扣5分;(30分)
3、制定单位文化准则(理念),制成版面悬挂上墙。(50分)
 
 制度建设    (200分) 1、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装订成册;制度不健全,主要制度每缺一项扣10分;制度不健全缺一项扣10分;(60分)
2、工作纪律好,挂牌上岗,首问办理;工作期间工作人员未挂牌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40分)
3、规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审批;没有按财务制度办事,每项(次)扣10分;(40分)
4、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完整;档案不完整扣10分,档案借阅无登记扣10分;(20分)
5、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民主管理,推行政务公开;政务未公开的扣 10分;(20分)
6、各类机制规范,工作氛围积极向上;主要机制缺一项扣5分。 (20分)
 
因违反制度纪律受到建委通报批评的扣50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此项不得分。

 文化建设活动    (350分)

1、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先进党(团)支部、青年文明号、新长征突击队等创建活动。有创建活动记录(15分);被建委命名的5分,被林州市命名的10分,被安阳市级以上命名的   20分(以最高荣誉记);
2、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乒乓球、羽毛球、象棋、写作、唱歌、舞蹈、绘画等活动。有活动通知(10分)、内容(10分)、图片(10分);
3、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活动通知(10分)、内容(15分)、结果(10分);
4、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有活动通知(10分);市建委城建文化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干部职工服务水平、服务意识考核评分(25分);
5、开展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有社会实践活动记录(10分);有社会调查活动记录和职工个人调查报告(20分)、向建委城建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汇报(10分);
6、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单位设举报箱或意见箱(10分)、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10分)、收集汇总好的意见,建议有记录,并组织落实(15分);
7、参加征文活动。每次征文活动全员参与投稿率不低于50%,每低10%扣5分,参加率低于10%不得分;(35分)
8、参与互评互看活动。积极参与,有活动记录(5分)、有经验体会(10分)、运用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有成效(15分);
9、开展关爱活动。能按照足额发放工资,缴纳保险(20分)、重要节日有关爱行动记录(15分)、有图片(5分);
10、开展访贫济困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20分)、积极参与社会帮扶活动,有记录(15分)。
 
 宣传报道    (100分) 1、有专(兼)职宣传工作人员(30分);
2、每月上报建委及各类媒体宣传信息不少于2篇,文学稿作不少于1篇,每少一篇扣10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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