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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中心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服务村镇范围内规划的测量、编制、设计和村镇规划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3)负责全市除城区东至东外环路东侧、南至南二环路外侧100米、西至西二环路外侧100米、北至北三环路外侧100米范围以外的村庄、集镇、建制镇违反规划建设的查处工作; (4)负责全市村镇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 (5)指导受灾村镇的重建和国家、省、市(地)大型或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负责村镇迁建的审查、报批工作; (6)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的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6825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