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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下达的工程建设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组织实施及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测定全年四个季度材料指导价及地区材料基价系数,并定期发布;负责全市概、预算员的专业培训、认证、考核、造价工程师、概、预算编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取费标准进行核定和工程取费证的审批和管理;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进行管理,制订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检查;对全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政策法规的解释、补充定额编制,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仲裁和鉴定;对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进行解释和投资估算指标的测算;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全市承发包双方、中介机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的预算价(标底价)、合同价(中标价)、结算价(决算价)的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6896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