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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度小城镇建设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和《林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制定2007年度小城镇建设工作目标如下:
(一)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小城镇镇区常住人口增长2.5%以上,其中,重点镇镇区常住人口增长3.5%以上;镇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
(二)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加强村镇规划修编。启动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横水、采桑、茶店三个乡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每个乡镇搞好一条街或一个住宅小区详细规划;2000年前制定的村庄规划,2007年修编率要达到30%,其中,10个省级康居示范村试点村和我市6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全部修编完毕。
(三)引入市场机制,加大小城镇经营力度。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杠杆,建立多元化的小城镇投资经营格局。2007年每个乡镇市场化融资不少于100万元。
(四)实施“五个一”工程,完善小城镇功能。各乡镇要围绕“五个一”工程,即制定一个科学的发展规划、建设一条高品位的景观道路、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居住小区、建设一批环卫设施(垃圾堆放点、收集点)、建设一个不少于5亩的绿地休闲广场或一个文体活动场所。2007年每个乡镇至少实现“一个一”。
(五)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改善小城镇投资环境。城镇建设,基础先行。各乡镇要加大对小城镇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项目建设拉动小城镇建设,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投资环境,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载体。2007年,国家、省级重点镇基础设施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安阳市重点镇基础设施投资不少于300万元,一般镇基础设施投资不少于100万元。
(六)实施村庄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一图”(制定一个符合村庄实际的高标准建设规划图)、“两清”(清垃圾、清路障)、“三建”(建一批垃圾池、建一批公共活动场所、建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村庄道路进行硬化,主街道进行亮化,居住环境进行美化、绿化,卫生管理制度化)工作,大力进行村庄整治、新村建设和“空心村”入位建设,确保2007年年底6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基本实现“村容整洁”。
(七)加强规划执法,严格落实规划。在村庄整治建设中,要严格实施“一书两证”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确保 “一书两证”办证率达100%,无违反规划建设现象,逐步提高村镇规划入位率。
(八)加强建筑样式管理,大力推广新农村建设样式套图。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大力推广新的建筑样式,提高村镇建设的档次和水平。2007年村镇所有成片建设的建筑套图率要达到50%。
(九)加强村镇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乡镇要实行(乡)镇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村镇建筑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村镇建设质量安全。
(十)加强小城镇综合管理,提高小城镇内涵。一是要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村镇建设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小城镇环卫管理体制,确保环境干净、整洁;三是要加强信访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村镇;四是要加强镇区绿化和亮化管理,确保绿化带、绿地有专人管理,绿化带、绿地内无杂草、杂物,能及时修剪;五是要加强村镇建设信息宣传与交流,积极开展“试点与探索年”活动,逐步摸索出符合各乡镇实际的村庄整治方法、措施和模式;六是要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管理档案,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七是要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确保各项建设统计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八是能够及时提供各项规划资料。
二、考核办法
(一) 考核范围
辖区内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 考核内容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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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标 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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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 水 平 (3分) |
小城镇镇区常住人口增长2.5%以上,重点镇镇区常住人口增长3.5%以上的,得2分。 |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镇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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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修编 (15分) |
完成小城镇一条街道或一个住宅小区详细规划的,得8分。 |
没完的不得分,多一个或一条加10分 |
| 2000年前的村庄规划修编、评审率达30%的,得8分。 |
每少或多5个百分点减或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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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城镇 (4分) |
小城镇市场化融资达到100万元的,得4分。 |
每少或多10%减或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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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 工 程 (20分) |
完成一条高品位的景观道路、一个功能齐全的居住小区、一批环卫设施(垃圾堆放点、收集点)、一个不少于10亩的绿地休闲广场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其中之一的,即可得20分。 |
没有完成的按进度百分比得分;多完一个一的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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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 施投资 (15分) |
国家、省级重点镇基础设施投资500万元,安阳市重点镇基础设施投资300万元,一般镇基础设施投资100万元的,得15分。 |
没有完成的按进度百分比得分,每多10个百分点加1分。 |
| 本年度乡镇财政投入基础设施的资金占本乡镇财政收入的百分比乘以100,即为本乡镇应加的分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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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 整治 (10分) |
积极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进行村庄整治,所有试点村实现“村容整洁”的,得10分。 |
每少或多一个村,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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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管理 (12分) |
全年无违反规划建设的案件,得5分。 |
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
| “一书两证”办证率达100%的,得5分。 |
| 对修编规划进行公示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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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套 图推广 (2分) |
成片建设的建筑套图率达到50%的,得2分。 |
每少或多10个百分点的扣或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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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安全 管理 (4分) |
实行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得1分。 |
没有的不得分,发生建设安全事故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得1分。 |
| 全年没有发生建筑安全事故的,得2分。 |
| 有切合本乡镇实际的村镇建设管理制度的,得1分。 |
没有的不得分,发生建设安全事故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
| 村镇环卫管理制度健全,小城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的,得1分。 |
| 小城镇垃圾、环卫设施齐全的,得2分。 |
| 全年没有村镇建设越级上访案件的,得3分。 |
有一起越级上访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小城镇绿化、亮化管理到位的,得2分。 |
| 能积极开展村镇建设信息宣传与交流,全年在有关新闻媒体宣传12篇的,得2分。 |
每少或多一篇扣或加0.5分 |
| 村镇建设统计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得1分。 |
一次不及时上报扣0.5分。扣完为止。 能实行微机化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的,奖5分。 |
| 小城规划建设管理档案齐全的,得1分。 |
| 积极提供市域城镇、村镇体系规划有关资料的,得1分。 |
| 乡镇领导重视,有专管人员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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