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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文件
林建[2008]31号
林州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 通 知
委属各单位、各科室、各开发、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扎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2008年5月15日-2008年6月10日。 (二)检查范围:城市规划区内 2008年所有在建和竣工工程的建筑节能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外墙外保温技术应用、中空门窗应用、雨污水分流设计、雨水收集坑设计、屋顶地板保温设计和其它节能技术设计。 二、检查小组组成单位 (一)检查小组组长:秦俊霞 (二)成员单位:规划科、房产科、执法大队、质监站、墙改办 (三)检查小组联络人:王保朝 (电话:6889645) 三、工作要求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改正的,依照建设部143令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二)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报纸等媒体上进行通报。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节能 通知 林州市规划建筑委员会综合办 2008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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