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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文件
林建[2008]24号
林州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林州市建设行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林州市建设行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建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林州市建设行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林州市建设行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07]15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建〔2008〕3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林州市建设行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 (一)工作目标 1、新建建筑节能目标:2008年,城镇新建的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全面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大力推广新型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节能空调、节能灯具、绿色照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节能产业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调整出行结构,提高交通效率; 2、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到2010年,继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改造应完成改造任务的25%; 3、新型墙材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例达到100%,全市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竣工面积占城镇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占全社会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90%以上; 4、公共交通节能目标:到2010年,计划改造的双燃料公交车占公司营运车辆总数的60%以上。 5、减排目标:到2010年,我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科学编制建设领域的节能规划,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建筑节能,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政策,创新污水处理工作机制,以健全法规制度为基础,以用足用好国家经济激励政策为引导,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落实技术标准为保证,以加强考核评价为手段,扎实做好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规划调控,促进城市资源节约 一是以城市为载体,充分发挥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强化区域统筹,实现区域统一规划、整体布局、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从区域统筹和规划对接入手,加强区域城乡之间在重大规划问题上的协调衔接,促进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设施的共建共享、产业的协作配套和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实现要素资源的深度整合和优化配置;二是在编制城乡规划时,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和环保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提出符合我市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并作为规划编制的强制性内容,在规划布局等各个环节中予以落实;三是严格执行新上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